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4月17日桃教體字第1140033102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協助本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行政及教學 人員於證書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俾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 境教育工作,相關條件及規範請參閱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 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5年8月3日(星期一) 上午8時50分至12 時。
(二)研習地點:保生國小視聽教室(桃園市觀音區仁愛路2段 521號)。
(三)研習人數: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共30人。
(四)報名方式:自即日開始報名至115年7月15日止,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開課單位:保生國 小)。
四、本案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時 數3小時。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保生國小教務處訓導組長徐芳玉,電 話:4732054分機212。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1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