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中心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
3、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
(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5名,得增額或不足額錄取,任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請有意願參加
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證資料,寄至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2號)。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1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