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114年10月30日桃環管綜字第1140040677號函辦理。
二、本市擬自114年12月1日起試辦旨揭計畫,實施對象包括政 府機關(指中央或地方機關且地點位於桃園市境內之辦公廳 舍或地點)、各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且為現有垃 圾清運之對象)、市場(指公有及現有收運之民有零售市場 ,含漁市場及漁港)及公營夜市等單位。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1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