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與地點:
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以下簡稱本賽會)訂於中華民國115年 5月 23日 星期六 至 5月 26日 星期二 ),在新北市舉行 。
選手參賽資格:
一、戶籍規定: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效期應至本賽會結束當日115年 5月 26日 )),並符合各參賽項目分級、審查標準,且在其註冊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者【以112年 1月 16日 星期一 前設籍為準】。
二、年齡規定:
(一) 依各種身心障礙國際賽會規則之年齡規定,並訂定於各該競賽種類技術手
冊內(各項競賽足歲年齡認定以比賽前 1天為準) 。
(二) 未滿 18歲之選手註冊時,應經監護人於「監護人授權同意書」上簽名同意,
(如附表一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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