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4月17日桃教體字第1140033102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協助本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行政及教學 人員於證書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俾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 境教育工作,相關條件及規範請參閱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 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4年8月15日(五) 上午8時50分至12時。 (二)研習地點:自強國小會議室。 (三)研習人數: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共30人。 (四)報名方式:自即日開始報名至114年8月11日止,逕至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開課單位:自強國 小)
四、本案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時 數3小時。
六、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自強國小教務處鄧主任,電話:359- 0758分機210。
七、檢附本案研習計畫1份。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