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本案說明如下:
(一) 辦理期程:114年4月12日至4月27日,共6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二) 參加對象(總計18人):
1、曾參加過全國國語演說比賽者優先錄取。
2、曾參加過桃園市國語演說比賽得獎者(近5年內曾獲得本 市語文競賽決賽前6名)。
3、對國語演說學習興趣濃厚者。
(三) 研習地點:華勛國小英語情境教室。
(四) 報名時間:11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止。
三、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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