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下學期學習扶助上課日期及規範如附件,請學生依通知單時間準時到各班級教室上課,上課費用由教育部申請,費用全免,若因故無法參與,請於2/14(五)前告知,經錄取後請勿無故退出,以免影響後續權益。請家長依課表放學時間,到4號校門口接貴子弟放學。課照班學生於學習扶助結束後至課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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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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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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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