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及本局113年4月15日桃 教體字第1130034179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協助本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行政及教學 人員於證書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俾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 境教育工作,相關條件及規範請參閱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 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3年8月16日(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
(二)研習地點:瑞豐國小視聽教室。
(三)研習人數: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共90人。
(四)報名方式:自113年6月15日起至113年7月25日止,逕至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研習代碼: E00105-240600001,開課單位:瑞豐國小)。
四、本案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時 數3小時。
六、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瑞豐國小學務處涂組長,電話:368- 2787分機314。
七、檢附本案研習計畫1份。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