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一 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台,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 展,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比賽項目:除全國賽項目外,依循往例增列非全國賽項 目包含管樂、口琴、箏及樂曲創作或歌曲創作等18類, 計109個類組(詳細規定詳見附件),增列項目與本市參加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權無涉。
(二)比賽日期:(依實際報名隊數調整比賽日期)
1、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 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 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
2、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 童樂隊、國樂合奏、行進管樂及絲竹室內樂):112年 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14日(星期四)。
(三)比賽地點:
1、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 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 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桃園市客家 文化館演藝廳。
2、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 童樂隊、國樂合奏及絲竹室內樂):桃園市私立六和高 級中等學校。
3、團體賽(行進管樂):桃園市仁和國民中學。
(四)報名日期:112年8月31日(星期四)起至112年9月7日 (星期四)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五)報名方式:一律以網路報名 http://163.30.153.4 /Index/index.asp 後務必列印正式報名表經核章後,正 本郵寄限時掛號始完成報名作業(信封上請註明音樂比 賽報名字樣),每張報名表僅提供單項參賽項目報名。
(六)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112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時 假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中學辦理。
(七)團體賽領隊會議:
1、客家文化館部分:112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客 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2、六和高中部分: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六和 高中活動中心舉行。
三、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如下:
(一)合唱除鋼琴伴奏外,其他樂器伴奏應由參賽學生擔任, 另得由同校學生至多3人擔任並計入參賽學生人數。(本 市比賽要點第4頁)
(二)團體項目打擊樂合奏及得報名絲竹室內樂之南管樂、北 管樂及客家八音等,均無指定曲,由參賽隊伍演奏自選 曲兩首,報名時須詳填自選曲資料。其餘報名絲竹室內 樂(但以報名南管樂、北管樂或客家八音者除外)之參賽 隊伍需演出指定曲。(本市比賽要點第8頁)
(三)凡於110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 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 13頁)
(四)大專學生於108及110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 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 之初賽及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13頁)
(五)參賽者名冊經完成學校用印後,凡有新增或更換名單 者,應於當日攜帶新增或變更後名單者附照片之學生證 或附照片之在學證明、附照片之學籍證明,符實進行驗 證。(本市比賽要點第14頁)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新明國中(03-4936194分機 610、613)或至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資 訊網(htt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查 詢。
五、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計畫請貴校務必確實轉 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
六、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可至本府教育局最新消息下載 (https://www.tyc.edu.tw/News.aspx? n=5143&sms=10535)。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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