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111年6月28日府衛疾字第1110174476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修正係新增「猴痘」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本案附件及相關防治措施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reurl.cc/o1GN2V)查詢運用。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