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76530A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學生助理人員或資源班行政助理,且有輔導視障生者,依以下順序錄取: |
1、 | 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源班正式教師、巡迴輔導班正式教師。 |
2、 | 普通班導師,且班上有視障學生者(須為正式教師)、輔導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須為正式教師)。 |
3、 | 普通班視障學生之學生助理人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私立高中特教行政助理。 |
4、 | 普通班或資源班代理教師,不限科別及教師證,但不可為兼課或實習教師。 |
(二) | 研習時間:111年7月18日至111年9月20日。 |
(三) |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博愛樓(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僅視障融合教育實務運作觀摩地點暫定臺北市立五常國小。 |
三、 | 請欲報名之人員於111年6月27日前填具報名表,核章後以Email方式將彩色掃描檔寄至kaihui666@ms.tyc.edu.tw,並同步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進行報名。錄取及候補名單將於7月8日前通知學校。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含課程內容及報名表)1份。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