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113年2月6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141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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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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