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3年1月12日會同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8日部退五字第11356573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