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9月19日府政安字第1120256368號函轉大陸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陸港字第1120500561號函辦理。相關文號:本局110年1月21日桃教政字第1100004610號函諒達(如附件)。 |
二、 | 鑒於港澳情勢變化,為減少本府同仁赴港澳(含轉機)可能遭遇之風險,請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陸委會官網首頁下方「快捷服務」列點選「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併將個人登錄影本上傳差勤系統為附件。 |
三、 | 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陸委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陸委會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尋求協助。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