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2學年度第3次正式教師暨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69094號函辦理。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