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送111年11月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之「行政院及所屬機關
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
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11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3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辦法修正重點係增訂因應國家重大政策需要,選送國
內全時或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案核准
者,得予以補助,以及選送公餘進修公務人員經行政院專
案核准者,不受補助上限限制,並配合機關名稱變更及省
政府虛級化,爰作此次修正。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