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考試院111年10月6日修正發布「職務列等表」說明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11年10月12日部法四字第111549747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職務列等表」說明增訂各機關編制表所定職稱或官等職等,於本表未規定或規定不一致時,考試院同意暫列之規定及修正報核程序,以及考試院核備(備查)之職稱得予補列並選用。 |
三、 | 檢附銓敘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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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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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