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教育部函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111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第三次公告簡章」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3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058329號函辦理。 |
二、 |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中學部自然領域(物理、化學或生活科技)教師或小學部普通科1名。 |
三、 | 商借教師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