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1學年度第3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054128號函辦理。 |
二、 |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小學部教師2名。 |
三、 | 商借教師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