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修正「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八點、第九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檢送「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一份。 |
二、 | 請秘書處協助刊登公報。 |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