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修正「110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1年2月18日公訓字第111216006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1份。 |
二、 | 本次係配合保訓會110年12月9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修正訓練輔導相關規定及酌修部分文字、增訂「實務訓練表現未達基本要求個別會談紀錄表」(訓練計畫第5點、第7點、第18點,及附件1至附件4、附件11),以資周妥。另依據銓敘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及同年月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2號函,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該部103年9月1日部法二字第1033865849號令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爰修正有關休假年資採計規定(訓練計畫第22點附則〔三〕),以符現行規定。 |
三、 | 旨揭訓練計畫置於該會網站(https://http://www.csptc.gov.tw)「培訓最新消息」及首頁「法規及函釋/培訓法規(含各項訓練計畫)/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高普初等考試訓練相關規定(含各項訓練計畫)/高普考訓練相關法規」項下,可自行前往查閱並下載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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