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家庭教育法第13條,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建 構家庭教育優質課程,提供典範學習。
二、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一)時間: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2:30。
(二)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福豐國民中學3樓演藝廳。
(三)參加對象: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本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含校長、教師、專 任輔導教師、行政人員等計150名。
(四)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0月20日(四)前逕至「桃園市教 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承辦單位-霞雲國小」登錄報名,研 習名稱: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研習編 號:E00180-220900004。
三、惠請貴校核予參訓人員,於研習期間,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請詳閱計畫,倘有報名疑問,請洽霞雲國小教導主任 賴鈺筑(03-3822224#21)。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0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