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推動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海報比賽 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師生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 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全市師生發展完整月經教育 及性別平等教育核心能力,以消除性別歧視,以營造關懷 與友善校園氣氛。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及高中職 組。
(二)參賽學生獎勵: 1、特優(各組1名,共計4名):獎狀及禮券1,200元。 2、優等(各組2名,共計8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3、甲等(各組3名,共計12名):獎狀及禮券800元。 4、佳作(各組5名,共計20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三)指導老師獎勵:指導老師獎勵: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7月20日修正之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 獎懲要點之「附表二、文教活動與競賽活動」-指導各項 文教競賽活動獎勵基準規定,第一名(特優)嘉獎2次、第 二名(優等)嘉獎1次、第三名(甲等)獎狀1紙、佳作獎狀1 紙,同一比賽項目, 指導老師不重複領獎。
(四)送件時間:114年9月26日(週五)起至114年10月31日(週 五)止(郵戳為慿)。 (五)作品展示:得獎作品將於教育部辦理之健康促進學校成 果發表會等相關活動進行展示。
四、本案請有意參加者於114年10月31日(週五)前,將報名表 (如附件)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 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親送或寄送至 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小(地址:325006 桃園市龍潭區文化 路188號)學務處收,請於信封處註明「推動月經教育及性 別平等教育」海報比賽字樣)。
五、本案倘有疑問,請洽石門國小學務處張主任,聯絡電話: (03)4711752分機310。
六、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輔導信箱 5366@dyps.tyc.edu.tw(我想聊聊)
霸凌、性平申訴專線 3862030#311
申訴信箱 tk01153@dyps.tyc.edu.tw
性別平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