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依環保署「飲用水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及第八條規定:「飲水機水質狀況,每三個月應抽驗台數之比例為全校八分之一台」辦理。
二、本校共計 52 台飲水機,本次檢測 14台,編號分別為 體101、1101、1202、1104、2103、4102、4301、5202、6103、6203、6303、2203、2204及2105等,總菌落數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其中13台飲用水大腸桿菌群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標準值為小於6 CPU/100ml),唯編號1202飲水機大腸桿菌群超過標準值(為18 CPU/100ml),經12月26日複測後符合標準,各項檢測結果請詳閱附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