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緣由,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現職教師,正式/代理教師(有合格教師證)尚未取得8小時研習時數者及桃園市115學年度甄選錄取之新進教師務必參加此研習。
(二) 若已取得以下其中一種研習證書,即免報名此次研習:
1、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8小時認證。
2、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18小時認證。
3、永齡29小時認證資格。
(三) 請各校主要承辦人確實審核貴校新進正式教師,並將需要參加研習之新進正式老師,至新進教師研習名單填寫表單填寫,以利後續核對。
(四) 研習時間:
1、第一梯次:115年08月20日(星期四) 8:00~17:10
2、第二梯次:115年08月21日(星期五) 8:00~17:10
(五) 研習地點:本市龍安國小。
(六)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星期五)前,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開課單位:龍安國小)報名,非正式教師(如代理、代課、鐘點)請勿報名。
(七) 每梯次預計錄取180名,國語100人、數學50人、英語30人,請擇一梯次並選擇國、英、數其中一個領域報名,勿重複報名。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八)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研習會場不提供紙杯。
(九) 學校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行安排停車,龍安國小北大門未開放,請由東大門進入(路線圖請參考附件二)。
四、適逢各校行政人員交接期,若有職務異動請確實列入移交,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龍安國小黃德州主任(電話:03-3922797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