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扶助・急難救助
【助學金申請】桃園市115學年度「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關懷經濟弱勢與遭逢急難變故之學生,協助安心就學、克服生活困境。
校內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7 日(星期三)止
(主辦單位總收件截止日為115年10月13日,為利學校辦理資格初審及掛號彙寄,請務必配合於校內期限前送件)
申請對象與資格
凡就讀本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 因家庭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 因家庭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應備申請表件
- 教育助學金申請書乙份(需含學生基本資料與事由說明)。
- 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意外重大傷病診斷證明、或由導師詳述家境困難之訪視證明)。
-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切結書。
※ 相關申請表件可至學務處生活教育組領取紙本,或洽詢各班導師協助提出。
校內洽詢窗口
學務處 生活教育組 簡組長(分機 311)或洽各班級任導師,我們將竭誠提供諮詢與協助。